文章阐述了关于海关监管设备租赁无效,以及海关监管的设备可以抵押吗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1、选项A,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由一次性缴纳关税和分期缴纳关税两种情形;选项B,纳税人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期间需要缴纳关税;选项C,留购的租赁货物需要缴纳关税,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2、进出口企业租赁国外设备的税收,按17%代扣代缴增值税、10%的所得税。
3、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以租赁方式进口用于生产的设备,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海关认为必要时,需要缴纳保证金。
4、结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贵公司进口租赁设备,需要按租金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7%,关税税率依据设备税则号确定。该租赁设备自进境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接受海关监管。
1、法律分析:给你个大概的流程 这个比较繁杂你最好找一家全权代理机构进口到国内的时候按临时进出口报关申报海关 不用缴纳关税但是要交纳保证金并申请几个月之内复出口核销保证金 (可以延长出口时间)所需要的进口单据除了需要设备的合格证书监测证书还需要按照一般贸易的单据齐全申报方式是临时进出口。
2、根据海关规定,办理租赁货物进口报关,应向海关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1523”,简称“租赁贸易”。 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分期办理征税手续时,每期征税适用监管方式代码“9800”,简称“租赁征税”。
3、以“租赁贸易”(代码1523)的贸易方式申报出口 租赁期满的货物,按“退运货物”(代码4561)的监管方式免税复运进口 申报时需提交租赁合同等资料。
4、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租赁货物,应当向海关提交租赁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以租赁方式进口用于生产的设备,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海关认为必要时,需要缴纳保证金。
5、结果:中检会在三天左右就给出中检的检测报告,这样的话中检流程就算基本完成。装运:中间完毕后会当场封装设备,后边安排海运,出箱单、提单。我方对中检的专业服务:在中检过程中审核进口单证,发货人、收货人、设备参数、海关编码等信息,确保跟进口的时候在海关申报、报检时候的一致。
1、租赁进口货物需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租赁进口货物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办结监管手续并复运出境。(2)租赁进口货物需留购的,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留购的相关手续之日该货物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应缴纳的税款。
2、可以,租用这台机器的6个月时间,属于海关监管期间的货物即未结关的货物。租期到期后需要办理结关。可以留购,也可以退回。留购即按一般贸易进口征税。
3、对暂准(时)进出口货物,原则上可暂予免除全部进出口各税,但对租赁、租借方式暂时进出口用于生产、建筑或运输等用途的,给予的暂予免税是部分的。 (二)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 货物暂准(时)进出口后还需在规定期限复运出进口,因而并非成为实际进出口货物。
4、暂时进出口货物,按照《海关法》的规定,应于货物进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逾期不复运出境的,应由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口和纳税手续。但对于因故需要延长在境内使用期限的单位,应在暂时进口期限期满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5、第三十八条海关应当对租赁进口货物进行跟踪管理,督促纳税义务人按期向海关申报纳税,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第三十九条纳税义务人应当自租赁进口货物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办结监管手续,将租赁进口货物复运出境。
-10-23 报关案例分析题,麻烦给出详细的解答 1 2017-06-06 各类正常的报关案例,以及案例分析,还有流程图。最好富有报关单... 2013-01-16 报关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 收到T/T后立即空运10000只打火机,然后,在装运有效期前海运剩余30000只打火机,随后递交全套...装运”条款,为解决上述问题,我方只得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从而给进出口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银行费用和麻烦...在合同和信用证中详细清楚地规定议付单据中的提单必须是全套清洁的已装船提单。
三) 避免报关单填制错误要注意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如上述案例,当存在代理进出口关系的,“经营单位”栏应填报代理方的中文名称及海关十位注册编码。不可自行选择单独填写中文名称或海关注册编码。但应该注意代理进出口与代理报关的区别。
从上述案例中,晓玲公司应汲取的教训是:首先要充分了解买方的实力和信誉,同时要***用可靠的收款方式,并了解目的国海关关于压港货物处置的相关政策或惯例,及时***取措施处置货物——或转卖或退运,从而避免遭遇本案例中的被海关以到港3个月不提货而拍卖的窘境和损失。
案例解析:(1)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买卖合同是开立信用证的基础,开证申请人必须根据买卖合同中规定所规定的有关内容向银行申请开证;第二,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有关银行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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